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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(转帖)扫黄新招:警察在火车站检查笔记本电脑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gameming    时间: 2006-6-4 21:15     标题: (转帖)扫黄新招:警察在火车站检查笔记本电脑

各位同仁\色友:
我看到这个帖子的时候非常的气愤,大家讨论一下 妈的警察套钱不好套了 开始动这个脑筋了.
操他妈的警察就看毛片\图片了.这种个人隐私.一没拿出去传播 二没制造贩卖 三个人收藏也成了犯法了
出这个点子的损逼不得好死!!!
Sample Text
扫黄新招:警察在火车站检查笔记本电脑

笔者日前出差吉林省通化市,正值大雨滂沱,如此长途跋涉自然不会带有雨伞,于是所带笔记本电脑便成了第一保护对象。不料,冲至出站口却被一民警拦住寻问:指笔者怀中之物可为电脑?笔者走南闯北十数年首次遭遇此种问题,不明何故,点头称是,民警同志客气地把笔者请进了值班室。原来已有六七台同类们在此排队,正由一位民警“专家”对它们逐一进行检查!交上身份证、打开电脑,等待,笔者后面的笔记本们已排到了门外。

二十分钟后,笔者的电脑连同笔者被带到了楼上站前派出所的房间,“你叫什么,上过什么网站,存了多少图片 。。。。。。”,笔者不否认存在同样的好奇心,但近年来根本没有这份心思,更不曾下载并在电脑里保存此等图片,笔者大叫不服!民警同志的办法是进行图片鉴定。果真在笔者电脑的windowsTemporary Internet File s目录下出现了带有黄色图片的LOGO,一直想不通的问题突然间明白了,不管是有意无意,不管不是你不是你,只要这台电脑登录过色情网站都会在电脑里长期留下一些页面,除非你有意清除它们,否则直到占满给它划定的硬盘空间才会由新内容覆盖旧内容,微软如此设计其用意是提高浏览速度。笔者在铁证面前,不服不行,这一点恐怕是盖茨没想到的。接下来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》(1997 年12月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),有关内容是:(第二十条)互联单位、接入单位和用户……不得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……(第二十二条)……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,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……。笔者触犯了“查阅、复制”还有携带这一“区域”。没有“复制”就不会存在电脑里的,是吧?
该接受处理了,民警同志非常民主地让笔者自已提个方案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笔者坦白,来出差只剩现金两仟元,虽说如今什么卡都能取钱,可笔者什么卡都没有。经所长批准,民警同志决定对笔者处以2000元罚款,目的是给笔者一个教训,教育才是最重要的,笔者心服口服。
         过后民警同志将为笔者做的笔录、图片鉴定及删除证明(均按有笔者手印并由笔者签名)细心制做整理为五份,其中两份存档,别外几份的用途吗,具说,对态度恶劣、情节严重者要将材料分别发往所在单位、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派出所。民警同志说,象我这种肯于接受教育和处理的人就不一定要发了。笔者悔过与感激之情顿生,治病救人呐,我可以重新做人。据民警同志介绍,多数笔记本电脑都有问题,特别是年青人的,除国内人士外,也不乏老外,而军人和小孩的电脑基本没有问题。在所查人士中,知道这一法律规定的人不多,普法任务艰巨。接受处理时吵闹的人不少,还有人拍桌子拍坏了电脑显示屏,“坏了就不查了吗?照查”。但不管怎样法律是无情的。
笔者认为,通化火车站的做法属于新形式下创造出来的新举措,是当前治理网络黄毒泛滥之猛药,应给予大力推广。试想如果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大城市空港、火车站设立专查电脑之机构,每天可抓出多少违法者,教育多少人?拥有东宝、金马、修正、茂祥等药业知名企业的药城通化,治黄之方亦高啊。
作者: lflf    时间: 2006-6-4 21:49

警察果然无事可干了!
作者: 给我一次机会    时间: 2006-6-4 22:05

同情楼主的遭遇
不过还是感谢楼主多一点
以后去通化可要小心了
现在的警察真是够厉害的
招真多
不亏是受过保先性教育的啊
作者: wildbird    时间: 2006-6-4 23:10

不会吧,还有这事?真是闲得没事出来干这!不过感谢楼主提醒,以后出差先整洁自己的电脑为是!
作者: redice    时间: 2006-6-5 07:53

强烈同意2#兄弟说的,且不说笔记本电脑里有人家的个人隐私,就说天下有那么多无头冤案他们为什么不用这些时间去查这些
作者: 笑看人生    时间: 2006-6-5 09:17

黑色幽默,真是治黄有方。
作者: 大江洋    时间: 2006-6-5 10:06

现在的警察破案水平到不高,出馊主意抢钱的本事第一!!!!
作者: 炽天使0706    时间: 2006-6-5 16:07

太黑了吧
怎么这么样子捞钱啊
作者: 溺水的鱼    时间: 2006-6-5 17:52

厉害~~~

现在的人脑瓜子越来活泛了!
作者: 大師    时间: 2006-6-6 00:49

我无话可说,社会很复杂啊!!
作者: yangbo    时间: 2006-6-6 07:16

警察大哥门啊 就能不少管点啊
作者: lioutao    时间: 2006-7-3 01:29

个人电脑中的属于隐私,我们又不传播,他们这样是滥用权力。
作者: zchthl    时间: 2006-7-3 15:26

这是一帮混蛋们想出的混蛋主义
作者: zchthl    时间: 2006-7-3 15:28

警察就是一帮穿着制服的犯罪分子
作者: gemengxi    时间: 2006-7-3 15:38

大家都错了
可能最近那几个警察缺钱花了
这是最好的答案
作者: hwbb    时间: 2006-7-3 16:13

哈哈。警察又多了一条生财之道呀
作者: 飓风嘟嘟    时间: 2006-7-3 17:23

哈哈哈
和强盗有什么区别?强盗或许还讲点仁义道德呢~
作者: 淡泊    时间: 2006-7-3 18:18

不扫黄警察那有办案经费.
作者: zzwyf    时间: 2006-7-3 19:02

下次不敢带笔记本到吉林可
作者: zhonghui    时间: 2006-7-4 12:25

我操,流氓,妈的,比流氓还流氓,我日他妈的,要是抓了我,我非认了他跟踪他把他老婆或女儿或妹妹奸之.
他妈的,社会主义流氓
作者: 第二梦    时间: 2006-7-4 12:42

不会吧,这也太牛了,生财之道呀
作者: ghy71101    时间: 2006-7-5 23:56

哈哈,想不到我们通化的警察还这么有招啊?是铁路的吗?楼主最好在通化信息港上发这个帖子,那样效果才好啊
作者: datavoic    时间: 2006-7-17 14:55

这也太过分了吧,个人电脑的东西属于个人隐私啊。
作者: anuo1982    时间: 2006-7-17 15:24

凭什么啊!这样也要检查?
作者: haorunya    时间: 2006-7-17 18:10

还不是为了罚款  只有罚了钱 才有奖金 福利
作者: skymars    时间: 2006-7-17 23:09

中国的警察都吃饱了没事干
作者: tamrag52    时间: 2006-7-17 23:20

不会吧,连这样也做得出???
作者: bcbmfwzx    时间: 2006-7-18 09:22

看到这个,我笑死了,我们的警察同志终于也信息化了。
作者: sssssaaa    时间: 2006-7-18 09:35

看来,各位经常出差的狼友要注意了.
作者: MF    时间: 2006-7-18 13:00

真是无聊啊。如果这就是处理“黄”的方法,这社会真完了。
作者: lostone    时间: 2006-7-20 23:46

本人曾经遇见过这种混账事,铁路警察就是流氓!
作者: xxxggggg    时间: 2007-4-15 11:03

不务正业,警察同志没把时间集中用于主要任务上,却去感兴趣鸡毛蒜皮之类的事情,寒!
作者: seabird    时间: 2007-4-15 12:18

按照国家法律,自己上黄色网应该没问题
只要不传播,就没罪
移动电脑,拿着满世界跑,就说不好传播不传播的问题了
作者: kiing    时间: 2007-4-15 16:23

不敢去通化了。我的本本塞了40G的A片,被抓住还得了,汗:s_6:
作者: 贝克汉姆    时间: 2007-4-15 17:42

现在好的好多警察已经丧尽天良到了几点,每天不思考怎么破案,怎么好好地维护秩序,却整天都在思考怎么利用法律漏洞,通过手中的权利来讹诈人民群众,尤其是小地方的警察,素质更是低到了几点。
作者: yellowhx    时间: 2007-4-15 19:22

不会是用这法子来弄点钱给花花的啊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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